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领域前沿项目申请指南
(2011-2015)
一、总体目标
为鼓励实验室科技人员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科学研究,提升我国矿产资源领域基础理论研究水平,实验室拟设领域前沿研究项目,针对具体前沿科学问题进行创新探索。
二、主要领域和重点支持方向
1、我国重要成矿区带和特殊成矿系统的成矿作用。我国西南大面积低温和分散元素成矿作用、地幔柱成矿作用、中国东南部中、新生代大规模成矿作用、西南“三江”地区特提斯构造域成矿作用、与富碱岩浆系统有关的成矿作用。
2、成矿作用的理论和实验模拟。理论和实验模拟内生成矿作用(高温高压条件)和表生成矿作用(常温常压条件)元素的活动规律,开拓矿床地球化学示踪和分析测试新方法,包括流体-熔体相互作用、流体-岩石相互作用、流体中元素的迁移富集行为、气体中元素的迁移行为、量子计算地球化学、纳米地球化学、分析测试技术等。
3、重要矿产成矿预测理论和方法。开展与隐伏矿床成矿预测有关的基础地质地球化学问题和深部矿化信息地球化学提取技术研究,辅以隐伏矿探测的物探技术和深部矿精确定位模型研究。
三、 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1、组织形式
采取竞争择优支持方式组织实施,鼓励交叉学科人员联合申请。
2、项目遴选原则
(1)支持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和创新性研究。
(2)有利于学科调整,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促进实验室可持续发展。
(3)有利于培养青年拔尖人才。
(4)优先支持依托地化所重点实验室等基础条件平台开展的项目。
(5)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青年科技骨干(3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申请的项目。
(6)优先支持新方法和新技术的应用,发展新的技术手段的项目。
(7)优先支持具有国际合作研究基础的项目。
(8)鼓励具有独立创新的自由探索项目。
3、项目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为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4、项目经费与期限
领域前沿项目总额度为每年100万元左右,每个项目经费额度为15-30万元。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为2年。拨款进度为第一年拨总经费的60%,第二年拨总经费的40%。
5、申请书下载
从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下载。
6、时间安排
申请截止时间:2011年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2012年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以后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20日。以电子文档提交时间为准,申请书(附件)电子文档提交到:chenhongwei@mails.gyig.ac.cn。提交纸质文档一式叁份。
7、申请流程
根据指南内容,申请人编写项目申请书提交实验室行政办公室,按要求参加由实验室组织答辩委员会答辩。
8、项目管理办法
(1)按照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科技部、财政部国科发基〔2008〕80号文件和科技部国科基函〔2008〕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执行。
(2)自主研究课题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验收时间为课题执行期满1年内。实验室对课题的执行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需向实验室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3)考核指标:①需至少发表国际SCI论文1-2篇,发表国际SCI论文3篇以上为超额完成任务;②项目执行期内或项目执行期满1年内,项目承担人争取所外经费和所拨经费比例应达到1:1。超额完成考核指标和争取所外经费达到要求者,结题考核为优秀。成果产出时间为课题执行期至结题后1年内。
(4)奖惩措施。①项目承担人须积极争取所外经费支持和总结科研成果,项目执行期满1年内未争取到所外经费或未完成考核指标者,3年内将没有资格申请领域前沿项目;②对结题考核优秀者实验室将给予10-20万元的课题经费滚动资助。
四、其他
本指南解释权在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1年4月15日
版权所有: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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